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(含香港、澳门居民);
(2)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即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);
(3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4)在各类企业或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,基层务工服务人员;
(5)具有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,需有1年以上在广东省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;
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,需有连续1年以上在广东省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;
(6)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(7)身体及心理健康;(8)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(9)同等条件下,纳入省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、退伍军人优先纳入“圆梦计划”资助名单。